㈠ 群众来访
1.将来访单位、人数、负责人及有关事项填写在《来信来访登记簿》上。
2.凡属职能部门管辖的事情,都要耐心说服让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。
3.对经过说服仍固执要见领导的,可请党委办公室主任出面接待。
4.对来访内容要予以保密。
㈡ 群众信访
1.机要秘书拆阅后,及时填写“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来信来访处理单”,送党委办公室主任阅批。
2.呈送有关书记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。不要在原始信访材料上勾画、改动、涂抹等(领导圈批或签署的处理意见除外)。
3.对涉及的当事人要采取回避措施。
4.每年上半年及时将有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整理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