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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工作

时间:2010-03-25   浏览次数:

㈠ 群众来访

1.将来访单位、人数、负责人及有关事项填写在《来信来访登记簿》上。

2.凡属职能部门管辖的事情,都要耐心说服让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。

3.对经过说服仍固执要见领导的,可请党委办公室主任出面接待。

4.对来访内容要予以保密。

㈡ 群众信访

1.机要秘书拆阅后,及时填写“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来信来访处理单”,送党委办公室主任阅批。

2.呈送有关书记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。不要在原始信访材料上勾画、改动、涂抹等(领导圈批或签署的处理意见除外)。

3.对涉及的当事人要采取回避措施。

4.每年上半年及时将有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整理归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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